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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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三措施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

  发布时间:2014-12-15 07:59:27


    一个时期以来,密山法院把学习贯彻落实《民诉法》的精神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通过走访企业、进入社区、校园宣传讲解《民诉法》,让社会了解《民诉法》。

    召开观摩庭,宣传《民诉法》。今年3月,在审理李某诉范某某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针对受社会各界关注程度高、涉案人员较多、人员成份复杂等因素,该院认识到这是一次宣传《民诉法》的良好契机。为此,在法庭人员组成、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保障、庭审规范等方面,都严格按照《民诉法》的要求实行。庭前严格履行送达法律文书的程序,及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法庭组成人员。在被告提出债权转让合法性的异议时,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及时通知转让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同时,还邀请了人大、政协、政法委等部门组成监督团参加庭审活动,保证庭审公开、公正。这次庭审活动,使庭审人员受到了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得到了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评。

    走访企业,宣传《民诉法》。今年6月份,在院长马宝君同志的带领下,民二庭法官先后走访了牡丹江兴凯湖机械厂、东粮油脂公司等企业,以座谈的形式,宣讲《民诉法》。重点讲解了起诉的条件、诉讼时效、管辖等方面内容,使企业及广大员工知道如何按《民诉法》规定维权,知晓自己在民事诉讼中的权利义务,如何在市场竞争中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事后,受走访的企业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接受的法律知识,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法院以实际行动的宣传效果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开展法官讲堂活动,宣讲《民诉法》。密山法院探索宣传《民诉法》的新形式,今年用《法官讲堂》的方式宣讲《民诉法》。要求参与法官结合自己亲身经办的案例以案说法,对《民诉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讲解。选手们所选案例涉及到《民诉法》的各个方面,尤其民商案例经典生动,宣讲的案例及适用的法律入心入脑。《法官讲堂》活动先后在学校、企业和社区进行,听众达千余人,很多听众听完讲解后知道如何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宣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宿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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