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今年1月,我带儿子去某地景点游玩。走出景点,看到有一位商贩叫卖仿真手枪,其样式和现在军队使用的“五四”式手枪一模一样,几乎可以乱真,还可以击发硬塑料子弹。儿子见到后非常喜欢,非让我给他买一把不可,当时我也动心了,正要掏钱付款时,随行的朋友说,不可以的。我说为什么?朋友说,好像在报纸上见到过不能购买仿真枪,具体有什么规定也说不太清楚,为慎重起见,我没有购买。但我还是搞不明白为什么?麻烦法官帮我解答一下。
答:
你那位朋友的说法是正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2006年6月《公安部关于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通告》中明确规定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持有、私藏、使用、携带军用枪、射击运动枪、猎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仿真枪等各类枪支、弹药。
我们从以上规定不难看出,以上列举涵盖仿真枪。从你上述所描述的那把“山寨”版的“五四”式手枪,肯定是仿真枪无疑。所以你最后决定不去购买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