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前不久,黄某因病去世,因黄某为离休干部,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在其去世后发放了丧葬费、抚恤金等共计18万余元。就抚恤金分配黄某子女与黄某再婚配偶产生争执。黄某子女认为抚恤金为遗产,所有子女都应参与分配;黄某配偶认为抚恤金应归其个人所有。请问,抚恤金是遗产吗?
答: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抚恤金是职工非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特别用以优抚、救助那些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并非死者的个人财产。因此,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一般来说,抚恤金抚恤的对象是死亡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依靠其生活的未成年的弟、妹和抚养人。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一般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死者的近亲属对于抚恤金均享有权利,抚恤金的分配可以参照遗产的分配原则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