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在某地方卫视的广告上看到了某科技公司生产的电子鞋柜,介绍称该电子鞋柜功能多样、可负离子杀菌、除臭等。但我购买使用后,不仅没有广告中说的那样好,而且电子鞋柜质量较差,经常出现断电状况,经鉴定,该电子鞋柜有明显的生产缺陷。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追究发布虚假广告的电视台的责任吗?
答:
我国制定了专门的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中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您可以向电子鞋柜的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广告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并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