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王某的父亲在老家有一处宅基地, 09年王某父母已过世,此时王某户口已从村内迁出。现村里要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王某则主张该宅基地应为遗产由其继承。请问:村里是否有权收回,宅基地能否作为遗产?
答:
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紧相关,随着户口的迁出,其宅基地使用权资格也随之消灭,而其父母的土地使用权也因其死亡而消灭。因此无论是王某还是其父母,都不再是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宅基地使用权也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村里有权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