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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关于“当事人近亲属”的规定范围

发布时间:2015-01-19 13:44:51


   当事人的近亲属,是指与自然人当事人之间具有特定的亲近亲属关系的人。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第(6)项规定,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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