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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的涵义

发布时间:2015-02-25 11:10:56


  网络证据保全公证是随同网络发展而衍生出的一种新型公证类型。网上查询取证一般应在公证处的电脑上进行。公证员要对所有的电脑操作步骤、时间和进入网页的先后顺序,及出现在电脑屏幕上的网页内容的复制过程,实时进行现场监督,实时打印或者拍照。取证完成后,公证员依照真实合法的原则向被申请人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网页证据保全书。整个过程最短十分钟即可完成。

  目前网络证据保全公证主要集中在企业或者个人名誉权被侵犯、企业产品权被侵犯、网页版面侵权等方面。由于网络具有隐蔽性,网页可以随时被修改或者删除,致使网上证据极易消失。虽然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打印、摄像等方法自行收集证据,但在诉讼中,自行采集的证据往往效力不够,难以被法院认定或者采信。网络证据保全是解决被侵权人举证难的有效途径,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的证据,法院将会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有利于被侵权人打赢宫司。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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