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在密山市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里,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正在就一起金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听证。
案外人刘某对在某地的厂房、粮仓的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密山市人民法院为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该异议,举行了执行听证公开调查。
近年来,密山市人民法院大力推行执行听证制度,实行阳光操作,使整个执行过程公开、透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当事人抵触心理,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邀市人大、市政法委相关领导参加旁听,接受社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此举是该院落实“执行公开、阳光司法”,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