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发布时间:2015-03-02 09:47: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情况下,当消费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与经营者进行交涉、协商和解是最直接、最简便的途径;在不能协商和解时,一般会向消协投诉或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最后才会选择仲裁或诉讼。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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