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种类
发布时间:2015-03-04 10:40:55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共分为五种:
1、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的书面遗嘱;
2、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录音遗嘱:有两个以上合格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口头遗嘱:有两个以上合格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5、公证遗嘱:经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公证机关公证。
以上遗嘱的见证人不得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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