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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5-03-05 09:25: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说明: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动机如何,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继承人并不是出于争夺遗产的目的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不能剥夺其继承权。

  (3)虐待被继承人的行为应具体分析:如果情节严重,则丧失继承权;如果情节轻微,则不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的行为应具体分析:如果情节严重,则丧失继承权;如果情节轻微,则不丧失继承权。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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