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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者什么情况下应承担侵权责任?

发布时间:2015-03-05 09:26:11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该条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销售者发生合并、分立、或者转让的,受害人可以向变更后的销售企业或者商场请求赔偿。

  2、使用他人营业执照从事销售经营的,受害人可以向提供有缺陷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该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请求。

  3、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的产品,受害者可以向销售者请求赔偿,在展销会结束或柜台租赁期限届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单位或者柜台的出租者请求赔偿。

  4、在销售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产品的情况下,消费者受到损害的,广告经营者若不能指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者供货者的,其广告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5、销售者为逃避债务或者责任,将其财产欺诈性地转让与他人,如该销售者所销售的缺陷产品造成损害的,财产受让人也应承担产品侵权责任。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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