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申请房屋登记
发布时间:2015-03-09 11:28:49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 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 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五) 房屋灭失;
(六) 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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