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当前位置: 密法发布 -> 诉讼指南

专属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5-03-10 08:43:04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是排他性管辖,既排除了任何外国法院对诉讼的管辖权,又排除了诉讼当事人以协议方式选择国内的其他法院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属于管辖的诉讼有以下三类: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