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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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执行不畏艰难 真情为民解烦忧

  发布时间:2015-03-13 07:47:29



当事人送锦旗

    家住密山市柳毛乡的村民张某在帮助同村宋某排除车辆行走障碍时,不慎从车上摔下后造成重伤,后经密山法院依法判决,宋某作为被帮工人应负60余万元的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宋某以无力偿还为由拒绝履行给付义务,张某的父母在多次向宋某索要赔偿未果的前提下,向法院申请了执行。

    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鉴于该案是一桩涉民生案件,同时,涉案赔偿金额较大,执行局长李欣对本案给予高度重视,亲自督办执行。而此时对于躺在医院里的张某来说,意外的发生,让刚刚二十岁的他除了要忍受身体上的疼痛之外,还在忍受日后身体不适对生活造成的影响,这对张某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同时,因为被执行人宋某无力赔偿,后续的治疗费用没了保障,接二连三的打击让张某变得异常的暴躁和易怒,生活对于他已失去了色彩…。同样是农民的被执行人宋某,六十万的赔偿款对于生活过的不算宽裕的他就像是一组天文数字。张某从车上摔到地上,就这么摔一下子就要摔进六十万进去,这让宋某怎么想也想不通。当执行局长到被执行人宋某家中来核实了解情况时,宋某很有抵触情绪。李局长和宋某唠起了家常,逐渐气氛变得轻松许多,随后,李局长向宋某讲起了一些类似的案件,以渗透、渐进的方式,向宋某宣讲法律,告知他履行赔偿义务的必然性。就这样,为了劝说宋某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李局长冒着室外零下二十几度的严寒,先后多次来到宋某家中,耐心地与他沟通、调解,最终,李局长的真诚与真情感动了宋某,他认同了法院的判决结果,向张家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和张某的父母签下了和解协议,他每年12月末给付张某3万元。这样,本案不仅缓解了宋某的赔偿压力,也彻底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顺利接受着治疗的张某,因为治疗的及时,身体恢复的情况要比预想中好的多,那份对生活的向往和期待又重回到他的心中,即将出院的他,特意嘱托他的母亲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李欣局长手中,转达他深深的谢意,感谢李欣局长的那份真情与温暖给予他继续生活的勇气。

责任编辑:宿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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