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应载明什么内容
发布时间:2015-03-16 08:51:29
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 制造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二) 许可制造的运输容器设计批准编号;
(三) 有效期限;
(四) 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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