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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应载明什么内容

发布时间:2015-03-16 08:51:29


  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 制造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二) 许可制造的运输容器设计批准编号;

  (三) 有效期限;

  (四) 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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