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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5-03-26 08:50:25


  1 公平责任不是归责原则,实践中双方都无过错的损害赔偿纠纷并非一律适用这个归责,无过错责任是一个独立的归责原则,它独立调整着部分特殊侵权行为的责任归属,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

  2 公平责任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当事人都应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法院在处理有关纠纷时也应对此予以认定,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则不论加害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即加害人主观上既可能有过错,也可能无过错,但都不影响其承担责任。受害人对加害人主观上有无过错不负举证责任,加害人除法定抗辩事由外也不能以自己无过错为由而主张抗辩,人民法院在处理有关纠纷时对此也无须予以认定;

  3 公平责任的适用并不限于法律规定的情况,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其适用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4 公平责任存在分担损失的问题,其赔偿范围和数额由法院酌情裁量,无过错责任则不存在分担损失的问题,其赔偿范围由法律规定;

  5 公平责任是以公平观念作价值判断标准来确定责任的归属,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决定责任归属的根据。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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