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失止付通知书记载事项
发布时间:2015-03-31 13:28:21
《票据法》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失票人通知票据的付敦人或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时.应当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
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如下事项:l、票据丧失的时间和事由;2、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3、挂失止付人的名称,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