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心一片铸法魂
-----刑庭庭长苑司新先进事迹
提起刑庭庭长苑司新,熟悉他的人都会竖起大拇指,他勤勉务实的工作态度、爽直大度的为人之道,技能精湛的业务水平、纪律严谨的工作作风、管理严格的领导水平一直为广大干警所称道。他连续多年被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审判员”、曾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荣获密山市“十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密山市第五届“劳动模范”、鸡西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
“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这是苑司新执法的准则和誓言。多年的刑事审判工作与实践,苑司新同志深知刑事审判的神圣和严谨。基层人民法院的刑事法官虽未掌握着一个人生杀予夺的大权,但也肩负着惩恶扬善,实现社会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在人民群众眼中是正义的化身,惩恶的使者。因此,对任何一件刑事案件,无论大小,他都认真对待,小案当成大案办,简单案件当成复杂案件审,卷宗材料一页一页地仔细看,证据一个一个地认真审查,严格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使所办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力争把案件办成“铁案”,坚持不错办一案,不错判一人。在审判中,他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刻领会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做到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罪刑相当,罚当其罪。几年来,他以实现刑罚功能为目的,在开展经常性“严打”斗争的过程中,能依照具体的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恰当把握监禁刑、非监禁刑,自由刑、财产刑的适用标准。对涉黑、涉毒及暴力性犯罪处自由刑决不手软,对侵财型、利益型犯罪处财产刑决不心软,财产刑实执率达63.28%,三年来实际收缴国库1000余万元。根据特定时期社会稳定的要求,积极参加了打黑除恶、整治商业贿赂等专项整治行动,对涉案犯罪分子予以依法从重处罚;根据保障平安密山建设需要,对近年来社会影响大、群众呼声高的犯罪类型,以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予以严厉打击。
面对领导、同事和群众的赞誉,苑司新同志心态很平和,他认为,能实现被告人在受到惩罚的同时得到教育,群众在扬眉吐气的同时增加对法律的理解和信任,就是法官最大的荣誉了,再苦再累也值得。在审理市建委原副主任刘某贪污一案时,该案情复杂,犯罪金额涉及多笔,旁听群众百余人,庭审进行六个多小时并当庭宣判,苑司新担任审判长,驾驭庭审活动运行自如,程序上井井有条,使案件顺利审结。任庭长的5年里,他共承办各类刑事案件200余件,无一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更无冤假错案出现。
在注重办案质量,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苑司新同志积极开展“案件提速工程”,以网络为平台,不断提高审判效率。为更充分地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苑司新根据犯罪事实和被告人认罪情况区分审理程序,对被告人认罪案件一律按规定采用简化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极大地节约了办案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他积极推进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着力创新审判工作方法,在鸡西法院率先推行量刑规范化,实行刑事案件法律释明制度,在全市法院率先试行缓刑听证与社区矫正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几年来,他办理案件多、效率高,无一出现超审限的现象。
“法官只有公平与正义的原则”
苑司新同志政治上十分坚定,始终以一个真正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和日常生活中,自觉将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一言一行都考虑着是否涉及人民群众的利益,如何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人民的利益,实现社会正义,维护法律的威严和法院的形象。有人会认为,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物质利益的冲击下,法官因为手中的审判权,被推到了诱惑与腐蚀的风口浪尖。面对严峻的形势,苑司新同志没有因此而受到影响,他说:“法官只有公平与正义的原则”。法院同事、家人以及当事人对他的评价都是:“他是一个原则性很强的人。”
2009年1月,苑司新承办一起盗窃案时,被告人的亲属通过其朋友向苑司新送礼2000元,要求其在量刑时给予关照。苑司新没有为金钱所打动,依法进行判处,并将2000元通过纪检部门退还给当事人。2010年9月底,一被告人的亲属通过其在法院的朋友向苑司新说情并请吃饭,苑司新给予拒绝,见苑司新不买他的账,就在苑司新的手机上存入1000元话费,苑司新知道后,对说情者进行批评,并从自己的存折中取出1000元交给该院纪检部门。
清正廉洁,是对法官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是司法公正的关键,否则就会玷污法律的尊严和法官这一神圣的称号,就会失信于民。在一次次的诱惑面前,苑司新同志从不低头,未出现过任何违法违纪现象。正因为如此,他在“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的道路上走得无怨无悔。
“法律还意味着拯救,意味着教育和再生”
苑司新善于把学到的知识用于工作中,不断寻求刑事审判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特别是在预防和处理青少年犯罪案件方面,他有着自己独特的想法和做法。他认为,“法律不仅仅是一种惩罚,还意味着拯救,意味着教育和再生。”所以,怀着一种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苑司新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前,都与被告人进行交谈,一遍遍耐心地讲解法律知识,谈人生、谈未来。一些少年犯都被他的苦心所感动,不但主动承认犯罪事实,还表示了悔改之心。
每翻到自己所办的少年案,看到一个个无知少年失足,他心里就觉得十分沉重,于是,他把很多精力放在了教育辖区青少年,预防他们犯罪上。他利用双休日搜集、整理出一些典型案例,并拿到为在校学生上法制课的课堂上。多年来,他主动与辖区中、小学校联系,利用学生课外活动时间和寒暑假放假前为他们上法制课,针对学生在放假期间,往往会放松对自己要求这一特点及现存的一些问题,生动、形象地讲解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以及犯罪后果,并从谨慎交友、节制上网及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等角度警醒学生,在学生幼小的心灵筑起一道自我保护网。几年来,苑司新和其他刑事法官与辖区内3所中小学共同建立了法制教育基地,定期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先后到共建学校上法制教育课10余节。
为了更好地教育挽救失足的未成年人,使未成年人罪犯重返课堂,苑司新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将审判工作不遗余力地向社会延伸、辐射,坚持与人大、教育部门、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和监护人等及时沟通,筑起了一道社会参与、人人关心的帮教网络,使未成年犯迷茫的心灵重新燃起了希望之光。通过沟通协调,已使11名未成年人罪犯重返学校就读,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好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面对这些已取得的成绩,苑司新并不满足,他表示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仅要办好案件,还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预防和减少犯罪作出努力。
“团结出力量”
苑司新同志认为,好的队伍,重要的是在管理上严格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改革创新,步入正规。他在管理上非常重视干警建设,按照院里的各项制度,他建立健全了8项庭务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制度的管理效应,采用管理制度与考核办法相结合的办法,将干警贯彻落实制度情况与年度考核指标相挂钩,严格奖惩制度。
苑司新同志很重视管理上的团结协作,他深知在自己的团队里团结就是力量,只有模范带头、密切协作,认真负责地进行卓有成效地工作才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他在生活、工作上以身作则,首先尊重老同志和经验丰富的同志,善于发挥他们的模范表率作用。其次非常重视对年青同志的培养,能够放下架子、扑下身子主动和他们谈心或交流工作。在他们遇到困难时总要亲自过问并带去组织上和大家的问候与关怀,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在成长进步上坚持因材施教,采用各项奖励机制和优惠政策去调动年青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
几年来,苑司新就是本着这样的政治信仰和理想信念,带领队伍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辉煌成绩:刑庭连年在鸡西法院系统目标管理考评中名列第一,多次被评为鸡西法院系统先进庭室和密山法院优秀庭室标兵、密山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获得全省打黑除恶先进基层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