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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5-04-03 08:45:57


  鉴定的启动方式分为申请鉴定和自行鉴定两种方式,但是,不论是申请鉴定还是自行鉴定产生的鉴定结论,只要鉴定结论存在以下情形均可申请重新鉴定: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不予重新鉴定。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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