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发布时间:2015-04-09 10:28:28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再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在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行使公司董事的一般职权以外,还被赋予以下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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