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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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三大措施确保多元纠纷解决全保障

  发布时间:2015-04-13 07:25:36


    为了让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能够更加规模化、系统化、常态化运作,密山法院落实了三大保障措施,使得机制运行中政策上能够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物质上能够得到充分的补给,制度上能够得到良好的助力。

    落实组织保障。市委与法院联合制定了《密山市司法、行政联动工作意见》、《密山市金融系统涉诉执行工作办法》等多项工作意见和办法。市委还下发文件,赋予了法院对不配合的单位领导或个人享有建议免职权并责成乡镇、村屯为联合组指派有能力人员加入其中。目前联合组、工作站、调解室人员共有人员70余人,整体素质较高,本科学历占80%以上。

    落实物质保障。法院新建诉讼服务中心占地面积600平方米,设有接待大厅、诉前调解室等服务场所。建立驻机关工作站点8个,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必备设施。法院还与各派出法庭、各驻村调解室、巡回审判室、驻机关工作站点都实现了内外网的统一和关联,实现了智能化和数字化。设立了多项专项资金,如奖励资金、执行资金等,每项资金都严格管理,严格使用。

    落实制度保障。先后制定了诉讼服务中心、驻行政机关工作站、驻村调解室相关工作规程以及特邀调解员制度、委派调解制度、与仲裁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衔接制度等,保证平台运转规范。还制定了奖励制度、培训制度和宣传制度等多项制度,对优秀调解员和优秀干警予以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制定了执法档案制度,不仅对审判人员的审判工作全程记录留痕,对于调解人员的调解工作同样如此,使调解人员的所有工作都能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并通报所在单位。

责任编辑:郭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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