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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新增建筑物的处分

发布时间:2015-04-22 15:01:38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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