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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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完善诉讼服务中心职能为开展立案登记制做准备

  发布时间:2015-04-27 07:27:08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密山法院在动员会后,主动转变工作观念,认真抓好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在新建的办公楼中,拨出500多平方米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努力提高诉讼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即将到来的立案登记制打好基础。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八个窗口”,“六个区域”,“八个窗口”承担了全院各类案件的受理及数字化信息的录入工作以及费用收取、档案调取、材料收转、诉前保全及评估拍卖等事宜。“六个区域”分别为候等区、导诉区、立案区、自助服务区、第三方服务区域以及调解区域,同时在立案大厅设立值班庭长,以便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做到“诉讼有人引导,案件迅速立案,材料有人收转,查询有人答复,咨询有人答复”的服务功能。

    当事人经安检后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在触摸屏上选取对应窗口的号码,经叫号或导诉至各窗口,办理相关事务。服务中心内有律师服务平台,可代写诉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等服务。对经济困难无能力聘请律师的当事人,可向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由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家调解室、婚姻家庭调解室、诉前调解室等。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进行诉前调解和联合调解。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采取上门调解的办法。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进行多元化化解,转给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为了应对登记制立案可能带来的受案量的大幅跃升,我院将诉讼服务中心人员增加到11名,并且制定计划,对法官进行培训,确保当事人立案快捷高效透明,在诉讼的第一站就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责任编辑:宿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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