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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中受让人取得所有权的情况

发布时间:2015-04-30 15:27:10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无处分权人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四)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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