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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5-05-12 09:38:04


  根据法律规定,对以下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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