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5-05-12 09:38:04
根据法律规定,对以下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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