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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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市人民法院制定细则规范诉讼代理人代理资格

  发布时间:2013-03-04 07:45:12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及规范代理人代理资格,密山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制定了诉讼代理人代理资格细则。

    细则规定诉讼代理人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需提交律师执业证、法律工作者证,律师函、法律工作者函,委托人签名盖章的特别授权的委托书。诉讼代理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的,需提交户口薄、结婚证、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委托人签名盖章的特别授权的委托书。单位委托其工作人员作为诉讼代理人的,需提交单位出具的介绍信、代理人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委托人签名盖章的特别授权的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诉讼代理人为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的,需提交推荐函、委托人签名盖章的特别授权的委托书、身份证。

责任编辑:吕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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