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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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三项措施提高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5-06-15 08:57:46


    2015年,为了更好的发挥审判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百姓的职能,密山法院采取三项措施,促进案件审判质效的提升,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加强重点案件的监管。针对上诉案件,采取审查机制,由案件承办法官将上诉案件卷宗整理后交由审管办评查,对发现的瑕疵性问题,及时补正。对案件程序或实体处理存在错误的,提出建议由本院再审或将发现的错误形成书面材料与卷宗一起报送中院。对中院发回重审、改判和指令再审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召开全体审判人员参加的案件分析会,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对责任进行认定,避免相同问题再次出现。今年1-5月,发、改、指案件同比下降100%。

    加强审判管理制度的落实。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定涉及民商事、行政、审监等业务部门的庭审等环节的流程,相关部门在审判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既定流程开展工作,避免了工作的随意性,使整个审判流程更加严谨规范。认真落实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对复杂疑难案件进行研讨,集思广益,拓展工作思路,为合议庭决策提供参考,通过专业法官会议,为审委会“瘦身”,强化承办法官的责任意识。今年以来,已召开会议12次。

    加强法官业务素质的培养。对新任职的法官,着重加强实践环节的锻炼培养,通过以老带新、下基层法庭挂职锻炼等方式,使他们尽快成长进步,独立承办案件。对在职法官,着重在业务知识更新、数字化法院业务系统应用等方面进行培训,通过走出去学习交流、开拓视野,聘请专业人员亲自现场教学、实践的方式提高技能。三年来考入法院的4名年轻法官,均已独立承办案件,全体法官均能够熟练使用法院业务应用系统。

责任编辑:郭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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