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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买卖的文物

发布时间:2015-06-23 15:42: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买卖下列文物:

  (一)国有文物、但是国家允许的除外;

  (二)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

  (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应由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除外;

  (四)来源不符合本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文物。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二)从文物商店购买;

  (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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