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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几种案件

发布时间:2015-06-23 15:44:16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一般应当制作调解书,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但是,下列案件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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