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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仍需给付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5-06-24 14:10:22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确定未成年子女随父亲或母亲一方生活,由另一方给付相应的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12条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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