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当前位置: 密法发布 -> 诉讼指南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5-06-29 14:27:12


  代位继承是指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承份额。

  转继承是指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存在以下区别:

  一、效力不同

  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而代位继承人行使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

  二、发生的时间和成立的条件不同

  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且可因任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而代位继承只因被继承人的子女死亡而发生。

  三、享有继承权的范围不同

  转继承人是被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四、适用范围不同

  转继承可发生在法定、遗嘱继承及遗赠中,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