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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发布时间:2015-07-13 15:48:52


  问:我没有工作,我丈夫也快退休了,但他在工作时突发心脏病死亡,他工作的公司给了我5万元抚恤金。我有一个儿子已成年,但他得知此事后,要求将这部分钱作为遗产分割,我不同意。他就准备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请问他能继承这笔抚恤金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抚恤金是被供养人在供养人死亡后依法取得的生活保障金。因此,抚恤金不属于你丈夫的个人遗产,你儿子已满18岁,具有完全劳动能力,不符合抚恤金供养条件。

  综上,公司给你的5万元抚恤金不属于你丈夫的遗产,是你的个人财产,你儿子不能继承该笔抚恤金。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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