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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赡养费案件 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发布时间:2015-08-10 16:09:54


  法官:

  我有一个亲戚王某,今年年事已高。他的三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长年不回家。现这位老人生活困难,想起诉两个儿子,要求给付赡养费,但不知向何地法院起诉。

                          游先生

  游先生:

  你的亲戚王某可以向其任意一个儿子的住所地法院或其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法院辖区的,各法院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王某的三个儿子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那么他们各自所在地的法院、王某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王某可以依据上述规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上述有管辖权的法院中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法官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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