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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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解散后如何进行清算

发布时间:2015-08-11 14:58:46


  法官:

  我与朋友一起开了一家合伙企业,但因经营不善,现面临倒闭。请问,合伙企业倒闭,清算程序该如何进行?

                         孙先生

  孙先生: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法官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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