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我想就一份合同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这样能更好保证我们双方的权益。因为办理公证后,公证机构就有义务保证我们合同的履行,如不能履行可以要求公证机构承担责任。请问,我这种想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蔡先生
蔡先生:
你的想法是错误的。
你将公证与保证混淆了。保证是担保的意思,它是债的担保的一种合同形式。保证人向债权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履行或赔偿损失。公证则是证明当事人所需办理公证的文书、事实是否真实合法,不存在对当事人的任何保证意思。但公证文书的法律效力很强,当对方不履行合同时,法院会依据公证文书的内容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办理公证是为合同再上一份“保险”。
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