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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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能否代查案件材料

发布时间:2015-08-12 16:04:36


  法官:

  我的朋友是一个民事案件的原告,由于工作忙,委托我作为其代理人参加诉讼,请问,我能否查阅案件材料?

                           刘先生

  刘先生:

  你有权查阅所代理案件的有关材料。

  依法,诉讼代理人有权查阅案件材料。同时,法院应当为诉讼代理人阅卷提供便利条件,安排阅卷场所,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应当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填写查阅案件有关材料阅卷单。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状、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复印案件材料应较必要的费用;查阅案件的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诉讼代理人应当保密。

                            法官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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