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我是一位城区居民。1998年3月,我在某水库沿岸的村里买了一套房屋,并经过装修用做周日休闲居住。近几年来,因水库周边旅游业红火,原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请问,我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吗?
赵先生
赵先生:
你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宅基地买卖,而宅基地买卖被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颁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这是因为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有关。农村房屋买卖名义上是买房,实际上是买地,侵害到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所以,你作为城区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行为是无效的,你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