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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所在地法院能受理我的离婚诉讼吗

发布时间:2015-08-14 16:55:39


  法官:

  我是四川人。2003年3月,我和妻子来北京打工,只有春节才回家看望老人。从2004年6月妻子在某饭店做服务员开始,我们之间经常发生矛盾,她提出和我离婚,我也同意。请问,我能在北京的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吗?

                           张先生

  张先生:

  你可以在北京的基层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你们夫妻二人在北京打工生活已1年以上,因此你提起离婚诉讼可以适用法律关于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的规定。

                           法官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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