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公正执行各类案件,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一是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坚持把维护稳定放在首位,依法慎重执行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在办理与市金融安全、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案件中,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稳定工作。二是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把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作为衡量执行工作的基本标准,对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坚持“快立案、快执行”的原则,在最短的期限内执结案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坚持“保障生产、依法执行”的原则,不轻易冻结企业帐号,不轻易查封生产设备,不轻易对企业法人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灵活采取执行和解、分期执行等“放水养鱼”方式,既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不影响被执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2010年以来,共为企业执行案件126件,追回欠款630万元。三是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服务。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执行老年人、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申请执行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民工工资等案件。同时,十分重视对执行上访案件的处理,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较好的开展了处理涉执信访工作。2010年以来,共执行涉及以上主体的案件189件,执行标的235万元,妥善处理涉执信访案件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