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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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期间可以要求结婚吗

发布时间:2015-08-18 16:39:14


  法官:

  2000年5月,我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4年10月,因服刑期间改造积极,表现突出,经有关机关批准,我被假释。

  2005年1月,经人介绍我认识了李某。在交往过程中,我们感情日深准备结婚。可李某的父母认为我在假释期间,结婚就是违法。他们的说法正确吗,假释期间不能结婚吗?

                           曹先生

  曹先生: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假释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的刑期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地提前释放的一种执行刑罚的制度。关于假释期间要求结婚能否允许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徒刑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等罪犯的恋爱与结婚问题的联合批复》规定,被判处徒刑缓刑和假释的罪犯,在缓刑或假释期间,他们的恋爱与结婚问题,只要合于婚姻法规定的条件是可以允许的,不必经过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审查批准。可见,假释考验期间要求结婚的,应当允许。你与李某只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官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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