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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 离婚后都应偿还

发布时间:2015-08-18 16:47:58


  法官:

  我的邻居小张在2003年7月,因为他的孩子生病从我家借款2350元,一直没有偿还。2004年10月,小张和他的妻子离婚,孩子由小张的妻子抚养。他们离婚时没有对欠我借款的事作出处理,我向小张要钱,他说孩子给了前妻,借钱是为了孩子,让我找其前妻要钱,可是我根本找不到其前妻,我该怎么办?

                           陈先生

  陈先生:

  从小张向你借款的用处看是为了给孩子看病,而不是为小张或其前妻个人使用,此是小张的家庭借款,此债务应属于小张与其前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如果他们离婚时对这笔债务没有约定,你可以起诉要求他们二人共同偿还。

                            法官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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