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我的朋友因涉嫌犯罪被逮捕,后因病经检察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并交保证金两万元,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期间,他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去外地就医。请问,他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
甄先生
甄先生: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由此可见,你的朋友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侮过、重新交纳保证金等。
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