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我与某服装厂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不久前,我厂临时接到一批西服生产任务,要求必须在两个月内加工完毕。由于生产任务紧,我厂要求职工每天加班4小时,周日不休息。请问,我可以拒绝单位这种高强度的加班吗?
李女士
李女士:
你可以拒绝单位要求的非法加班。
你所在的服装厂在生产任务确实紧张,不加班加点完不成的情况下,提出加班要求是可以的。但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服装厂安排每天加班4个小时,周日不休息,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限度,属于违法,你有权拒绝。
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