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今年,我贷款买了一处楼房,前几天刚刚入住,兴奋劲儿还没过,小区的物业公司就向我催要入住新房应交的各种费用,而且有些收费的名目是合同中没有的。请问:关于规范物业公司的收费行为,法律上有相关的规定吗?
赵先生
赵先生:
我国《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对物业企业提出了收费明码标价的要求。物业管理企业要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当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执行新标准前一个月,将所标示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应标示新标准开始实行的日期。对于在标价之外的费用,均不得收取。物业管理企业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