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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股东能否提清算诉讼

发布时间:2015-08-21 16:32:12


  法官:

  我和王某、张某原是某集体制企业的职工。1998年该厂改制时,我三人出资购买了该企业的财产,组建成有限责任公司。二年后,因公司歇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现我与王某欲对公司进行清算,可张某却不参加股东会,并拒绝参加公司清算。请问,我与王某是否可以对张某提起清算诉讼?

                             姜先生

  姜先生:

  你与王某可以对张某提起清算诉讼。

  根据我国《公司法》、《民法通则》、《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经营资格终止,债权债务由主管部门或清算组织进行清理。清算是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股东的法定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依法应当进入清算程序,股东在其他股东不履行清算义务时,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要求公司清算的诉讼。公司是被清算的客体,股东是法定的清算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股东应当作为该类诉讼的被告。可见,你们可以对张某提起清算诉讼。

                             法官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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