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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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交回承包的土地吗

发布时间:2015-08-24 16:26:32


  法官:

  我承包了村东40亩耕地,并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期限30年。今年8月,我们全家决定迁到青岛市大儿子处居住,儿子已为我们办好了非农业户口。请问,我可不可以不交回原来承包的土地,将其转包给别人?

                           孙先生

  孙先生:

  你应当交回承包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你们全家已转为非农业户口,所以,承包的土地必须交回。

                           法官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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