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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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不履行义务的后果—拘留罚款

  发布时间:2015-08-31 08:10:18


    白金贵拖欠任传勇土地承包费两年多未还,法院查明其有能力履行义务,但白仍不听劝告拒绝给付欠款,法院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并处以罚款。

    任传勇申请执行白金贵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执行人员及时向白金贵下发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限期履行给付义务。但白一直没有自动履行,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执行人员了解到白有能力给付,便多次找白说服教育,但白仍然拒不履行。

    法院决定对白金贵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并处罚款5000元。在拘留过程中,白金贵的儿子白凤国对执行人员进行阻碍、撕扯,并咬伤法警,严重地妨碍了执行工作。为此法院同时对白凤国依法进行了拘留,并处罚金5000元。二人在拘留期间主动承认了错误,主动缴纳罚款,并全部履行了给付义务。

    拖延了两年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在执行人员的努力下,终于案结事了,申请人如愿拿回欠款,被执行人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感受到了违反法律的严重后果。

责任编辑:宿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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