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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吗?

发布时间:2013-04-01 10:21:46


   问:我的朋友被人打成重伤,做了鉴定,伤残等级为五级,他能否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付残疾赔偿金?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对于物质损失的界定,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即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残疾赔偿金不属于与物质损失,未列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所以你的朋友不能就残疾赔偿金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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