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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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利用网上查控系统迅速执结案件

  发布时间:2015-09-24 07:52:34


    密山法院自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投入使用以来,充分利用该系统与银行等部门联动便捷、高效的特点,第一时间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储蓄账户等情况,有力地提高了执行效率,强化了执行力度。日前,该院利用网上查控系统迅速查找到被执行人财产,使该案迅速执结。

    2014年10月,密山市水利水泥制品厂因买卖合同纠纷将黑龙江省庆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庆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密山市水利水泥制品厂货款107210元。由于庆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密山市水利水泥制品厂向法院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在第一时间利用网上查询系统在全国各个银行进行查询,几分钟就查到庆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建立帐户十多个,其中五个帐户有存款,其中建三江营业部有存款十一万多元。执行人员立即在网上进行了冻结,保证存款不被提取,8月18日,执行人员到建三江农场对该款项进行了划拨,案件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贾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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